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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61废除徭役(第3页)

明初人叶子奇在《草木子》里记载:“元朝自世祖(忽必烈)混一之后,天下治平者六、七十年,轻刑薄赋,兵革罕用,生者有养,死者有葬,行旅万里,宿泊如家,诚所谓盛也矣!”

明朝修订的《元史卷五十八》也记载:文宗至顺元年,户部钱粮户数一千三百四十万六百九十九,视前又增二十万有奇,汉、唐极盛之际,有不及焉。

明末史学家谈迁云也记载道:“宋时亩税一斗;元有天下,令田税无过亩三升,吴民大乐业,元统、至元之间,吴中富盛闻天下。

……盖吴中之民,莫乐于元,莫困于明,非治有升降,田赋轻重使然也。”

由此可见,明朝人自己都认为明税重,羡慕前元统治下百姓安居乐业。

甚至,连创立大明王朝的朱元璋都认为元朝灭亡的原因,“概因为太过宽容而失去天下”。

在其所著《皇明宝训》中载,“朕观元朝之失天下,失在太宽。昔秦失于暴,汉兴济之以宽,以宽济猛,是为得之。今元朝失之于宽,故朕济之以猛,宽猛相济,惟务适宜尔。”

严格说起来明朝税轻,轻在商税,是商人喜欢大明。

别觉得南宋是不是应该最为商人钟爱,毕竟政治环境支持经商,实则不然。

宋朝中商贾,但对商贾征税极重,而且宋朝插手商业活动,往往都是依靠政治权利垄断上层利益,商人只能分食下层蛋糕。

宋、元都不禁海,都支持商贸,但官府垄断了各种关乎于民生的产业,甚至是官府还直接参与了航海、丝绸、茶叶、瓷器、酒类等等商业之中。

特别是元朝,不仅仅是皇帝,还包括其他封君、地方官员,都有自己的“斡脱商”。

这些“斡脱商”不仅仅掌握了工匠、土地等第一手资源,他们还参与到放贷业和包税业中。

就导致了一种畸形社会体系的出现,即繁华的商业背后,农户、贫民阶级苦不堪言。

所以当明朝建立之后,朱元璋对商人阶级的打压,是极为残暴的,税轻也是不得已在明初的需要。

只不过他应该没想到,明初过后商人实力死灰复燃,对朝政影响更大。

而在元朝,虽然天赋轻,但徭役过重,毕竟展商业需要大量人工,何况从元朝起黄河也不安宁,所以后世也有说元朝是因为治水而失天下。

“记得一条鞭法里可是准许百姓以钱粮抵徭役。”

魏广德则马上说道:“既然如此,为何不按太祖定下的田赋执行,而将出千万石税粮看做百姓上缴抵徭役的银差,户部摊派徭役时减轻分摊。

之前商议一条鞭法时我就提出,朝廷应该取消力徭,改为朝廷就地雇佣百姓。

因此,役银应该摊入各地田亩之中,百姓不再负担徭役。

到现在,善贷依旧如此坚持,非如此不能减轻百姓负担。”

魏广德开口说道。

后世都说张居正推行“一条鞭法”把赋役、杂税都摊入,其实不然。

一条鞭法只是把天赋、杂税和部分徭役摊入其中,丁税和由丁税形成的徭役依旧存在。

这也是为何到了清朝雍正时期,朝廷才推出“摊丁入亩”的原由,彻底把丁税取消,摊入田税之中。

魏广德坚持的,就是把雍正推行的“摊丁入亩”加入其中,让百姓彻底摆脱赋役,真正做到无地百姓不交税,有地有财才缴税。

魏广德和张四维争了几句,张居正都是倾听。

其实他最初清丈田亩,考虑的只是补上失额,即所谓“明清丈之例,谓额失者丈,全者免。”

只要地方上能足额上缴粮税,其他都不重要。

只是他也没想到,清丈后田亩增加如此之多,反而生出纷争,也就是到底按亩征税还是按全额摊派。

毫无疑问,他希望朝廷财政富足,那按亩征税扩充朝廷财源就是好事儿。

但如此做下去,百官那里怕是阻力很大。

不说旁人,但就他老师那里,拥有庞大田亩,还多是重税田地,这交起来可不是个小数字。

松江府的田地,可是按照每亩八升征税,仅此于抄没的官田。

“善贷提议用增收的粮税抵偿徭役,确实可减轻百姓负担,只要把丁税也编入,那失地百姓几乎就不用再交税了。”

张居正略一沉吟就说道,“失地百姓,本就生活无依,以粮税抵偿徭役倒也是良策。”

“可是如此,若朝廷兴大工该如何?到时不还是得摊派徭役。”

张四维开口说道。

后世六七十年代,国家也主持兴建大量工程,都是召集大量民众,虽然算工分,但实际上还是类似于古代的徭役。

而这个时候,凡是朝廷有大工程,往往都会大肆征附近百姓做工,解决人力难题。

“兴大工时,朝廷依旧拨银,雇佣百姓劳作就是了。

只要做事,都该获得工钱。

百姓其实苦的就是徭役,若是此事做成,我大明百姓将再不复因徭役而破家之祸。”

魏广德开口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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