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主孤”:午火为伤官,酉金为正官,伤官见官,六亲缘薄。
“寅午戌月”:火局制金,伤官驾杀,显贵气。
“东北运”:木火运助身制杀,利仕途。
原文:
庚午、癸未,举人。壬寅、戊申,通判。庚戌、戊子,太守。辛丑、辛卯,举人,部郎。
译文:
庚午年癸未月出生者,为举人;壬寅年戊申月出生者,任通判(州府副职);庚戌年戊子月出生者,任太守(知府);辛丑年辛卯月出生者,为举人、部郎(六部员外郎)。
注解:
“通判”:明清州府副职,正六品。
“太守”:明清知府别称,正四品。
“部郎”:六部员外郎,从五品。
庚戌、戊子:戌土为偏财,子水为正印,财印相生,贵至太守。
原文:
甲申日癸酉时,平常。通火气月,行南方运,富贵。申酉年月,多夭。有水化金毒,只作官印论,不作金神,亦吉,但主退早。
译文:
甲申日癸酉时,原局平常。
若出生在巳午月(火气通根),行南方火运,可富贵。
申酉年月(金旺)出生者,多夭折。
若柱中有水(申子辰等)化金气之毒,可作官印相生论(不视为金神),亦吉,但主早退官。
注解:
“通火气月”:巳午月火令,制金神之凶。
“申酉年月”:金旺无制,克伐甲木,主夭。
“水化金毒”:水(申子辰)泄金生木,化七杀为印星,需日主强可担。
原文:
癸丑、壬戌,布政。癸酉、壬戌,太守。戊申、癸亥,员外。庚午、己卯,金宪。己亥、戊辰,给谏。乙未、丙戌,李志,冢宰,己未年致仕,浙人。一命同,巨富。
译文:
癸丑年壬戌月出生者,任布政使(省行政长官);癸酉年壬戌月出生者,任太守;戊申年癸亥月出生者,任员外(六部员外郎)。
庚午年己卯月出生者,任金宪(按察使);己亥年戊辰月出生者,任给谏(六科给事中);乙未年丙戌月出生者,如李志,官至冢宰(吏部尚书),己未年退休,浙江人。另一相同八字者,为巨富。
注解:
“布政”:布政使,从二品,掌一省行政。
“金宪”:按察使别称,正三品,掌司法。
“给谏”:六科给事中,正七品,掌监察。
“冢宰”:吏部尚书别称,正二品。
李志命局:乙未(木土)、丙戌(火土),火土制金水,贵至尚书。
原文:
甲戌日癸酉时,子戌年月,文章显贵。子午月,不贵即富。
译文:
甲戌日癸酉时,若年月见子(水)戌(土),命主以文章才华显贵。
子午月(水火相冲)出生者,虽不贵亦富。
注解:
“子戌年月”:子水为正印,戌土为偏财,财印相生,利文途。
“子午月”:子水冲午火,水火相战,需土通关,主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