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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甲日癸酉时断(第2页)

辛巳、丙申:巳申合水,丙火透干制金,杀印相生,贵。

甲申、壬申:申金为七杀,壬水为枭神,无火制伏,金旺克木,主凶。

原文:

甲寅日癸酉时,春生寿,夏反覆。秋性不定,多凶。冬平常。丑未月贵。

译文:

甲寅日癸酉时,春生(寅卯月)长寿,夏生(巳午月)运势起伏,秋生(申酉月)性格不定且多凶,冬生(亥子月)平常。丑未月(土旺)出生者显贵。

注解:

“春生寿”:寅卯月木旺,日主强,官印相生,主寿。

“夏反覆”:巳午月火旺,火泄木气,需土通关,否则木火过旺反主反复。

“丑未月贵”:丑未为湿土,制水培木,土金相生,调和官印,故贵。

原文:

甲戌、辛未,宪副。壬申、癸丑,尚书。癸亥、辛酉,内官。庚申、乙酉,凶死,官煞两旺,柱无火制。戊辰、壬戌,龚三益,解元,进士,翰林。

译文:

甲戌年辛未月出生者,官至宪副(按察副使);壬申年癸丑月出生者,官至尚书;癸亥年辛酉月出生者,任内官(宦官);庚申年乙酉月出生者,因官煞过旺无火制伏而凶死;戊辰年壬戌月出生者,如龚三益,为解元、进士、翰林。

注解:

“宪副”:明清按察副使,正四品武官。

“尚书”:六部最高长官,正二品。

“解元”:乡试第一名,“翰林”:翰林院官员,掌文书起草。

庚申、乙酉:申酉金为七杀,乙木为劫财,无火制杀,金旺克木,主凶。

原文:

甲辰日癸酉时,子戌年月,有财有官,贵。

译文:

甲辰日癸酉时,若年月见子(水)戌(土),形成财官相生(子水为正印,戌土为偏财),主富贵。

注解:

“子戌年月”:子水为印,戌土为财,财印相生,需日主强可担财官。

“有财有官”:癸水为印,酉金为官,子水助印,戌土生金,形成“财官印相生”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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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:

丙午、己亥,丞相。戊申、辛酉,学宪。戊午、辛酉,知县。

译文:

丙午年己亥月出生者,官至丞相;戊申年辛酉月出生者,任学宪(提学使);戊午年辛酉月出生者,任知县。

注解:

“丞相”:明清无丞相职,此处指内阁辅等最高行政长官。

“学宪”:提学使,掌一省教育,正三品。

“知县”:一县行政长官,正七品。

丙午、己亥:午火为伤官,亥水为偏印,火土制金水,贵气显着。

原文:

甲午日癸酉时,主孤。生寅午戌月,行东北方,郎官。

译文:

甲午日癸酉时,命主多孤独。

若出生在寅午戌月(火局),行东北木火运,可任郎官(中央六部官员)。

注解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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