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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110(第11页)

卫生间里,简越度日如年,又要分秒必争,不能在厕所待太久,显得很不礼貌,又不能草率出击,免得落下一个邋遢的印象。

快速洗脸,擦掉水渍,稍稍整理头发,照了照镜子,好在天生丽质,勉强能对付,也不需要花里胡哨,但绝对不能乱糟糟的,事已至此,保持干净清爽是最重要的,至于衣服算了,本就在家里,居家服也算合适。

心跳如雷。

咚咚咚。

做好心理建设,表面一副轻松自在的模样,实则是小心翼翼在开门。

门缝里往外看。

客厅里,林筝墨在说着什么,简越开门出去,礼貌又规矩地叫了一声“阿姨叔叔”,周京芳和林鸿同时回过头来,林鸿笑着说了句“你好”,周京芳虽不语,却也颔首问好。

气氛上,算不上绝对的轻松愉悦,但曾经那股敌对之气消退不少。

值得欣慰的是,在场所有人都有一种可贵的默契:往事不要重提。

谁跳江了,谁分手了,谁受伤了,谁谁谁一律不提,这是一种重新拾捡新生活的豪迈,既已选择往前走,那就不再掰扯细枝末节,说得通俗一点,翻旧账影响感情。

没有什么是不可以重建的,没有。

简越走到沙发处,林筝墨让她坐,她便坐,正好坐在周京芳旁边,周京芳不似从前那样坏脸色,反而温声细语问她,最近怎么样。

“挺好的阿姨。”

“墨墨那件事你做得很棒。”

简越忽然心间一暖,有种拨云见日的明朗雀跃,“应该的。”

林鸿插话:“哎都是一家人不说这些。”

一家人。

三个字戳破了所有人的小小内敛,微微局促。

话总归是要说开,总归要的。

那些偏见、误解、怨恨,早该在悠长淡云里逐渐消解,如果周京芳爱她的女儿,这便是最明智的选择,而周京芳很爱林筝墨,不容置喙。

关于一家人,均是一愣,却是没人反对的。

林筝墨笑着接话:“就是就是。”

简越迫不及待地跟上:“就是就是。”

林鸿嘿嘿:“就是就是。”

六个“就是”夹击着周京芳,向来不露声色的人也缓和下来,她点头,带着歉疚,鼓起勇气道:“小简,下周要不要来我家里吃饭。”一秒停顿,“如果可以,叫上你妈妈,不知道她上次生病好没好?”

“她没事了。”简越一一记下,“我等会儿转达我妈。”

“好。”

林筝墨察言观色,适时搭腔:“你们饿吗?饿的话,我们再做一点,晚上就在这里吃吧?”

简越起身,自告奋勇:“冰箱里超多,阿姨喜欢吃什么,我来做。”

“都好。”周京芳抿唇笑,“要不要我一起。”

林筝墨摁住她的肩膀,“不用了,交给我们。”话末拉起简越的手,带她去厨房。

当着长辈的面拉手,简越还不是很适应小鸵鸟的大胆模式,心里却暖呼呼的。

她觉得这条路好长好长,好久好久,但黑夜之后,白昼总会来。曾经总在漆黑里摸索,犹如无数个在福利院电闪雷鸣的深夜,没有人管她,没有落脚点,没有归家之处。

可如今,有除了简桑之外的人接纳着她,这个人的名字叫林筝墨。

林。

筝。

墨。

林筝墨不再是学校走廊上一个虚浮的名字,也不是网络世界虚无缥缈会随风而逝的蒲公英,她的名字叫“简越”,而不是“啊啊啊”。那些惶恐和不安终归有了一个温馨的小家,具有烟火气的柴米油盐,灶台上轻快跳跃的小火苗,沥过水的青菜滑入锅底呲拉的那一秒钟。

那一秒钟,简越感受到了爱与宁和,她觉得头顶上的暖灯在开花,开在这个寒风肆意的冬天。

“我妈妈挺喜欢你的。”

“是吗?”

“嗯,我能感觉到。”

“那你呢?”

“我也喜欢你呀。”

晚餐两荤两素,一个汤,四人绰绰有余。

曾经周京芳说,一张方方正正的桌子,她们家总是只坐了三个人,差一位,如今,那一面桌有了归属者,是一个与自己女儿年纪相仿的女孩儿。

却没觉得有什么不好——

京芳一直在盲目等待一个适配林筝墨的男人,像是被社会规训后的下意识反应,总觉得女人要结婚,结婚是归宿,回过头来发现,林筝墨是一朵应该肆意绽放的花,她的身边也要有一朵花,而不是一把收割的镰。

“妈,怎么样?”

“好吃。”周京芳不吝夸赞,“怎么觉得你们做的这个菜有我小时候那味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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